招聘20人19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政策规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社会人员。截至报名时间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社会人员。
(三)留学回国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截止报名时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应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和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工作经历和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