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6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制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岗位,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3.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