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2人74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顺义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顺义区34家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置74个岗位,计划招聘8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考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和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户籍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顺义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3.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等要求。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信息,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六)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