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4人114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114个岗位,拟招聘134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海淀区事业单位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表》)。
二、报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18周岁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户口要求:应聘人员均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2.人事行政关系要求: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3.应届毕业生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4.留学回国人员应届生要求: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中2024年毕业生须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5.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