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35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202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面向“生源不限”的岗位,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北京户籍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在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应聘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