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6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所属17家单位2026年度拟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2026年8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报考在京单位的京外生源应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3.社会人员:报名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在京单位的应当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名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对于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