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0人274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涉及31个事业单位274个岗位,拟招聘380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与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毕业生要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年龄限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京生源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另有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应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