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7 -2025/9/8

招聘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


园所简介


经开区第四幼儿园成立于2012年8月,坐落于经开区鹿海园四里10号楼。自开园以来,该园始终秉持“博悦文化”的理念,以“为孩子的成长营造环境,为孩子的发展提供支持”为办园宗旨,致力于打造“环境宜人雅致、师资队伍强大精干、保教质量卓越”的一流园所。园内推行“探索+课程”的教学模式,在“博悦”文化的指引下,成功实现了管理更为开放、教育更加专业化、师幼关系更为和谐融洽。


根据经开四幼的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PART01|招聘岗位


01


岗位


本园计划招聘1名非在编带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02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须持有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招聘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及以后出生)。


2.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3.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截止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处于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曾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PART02|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涵盖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以及合同签订等多个环节。


01


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8日前通过向yizhuangsiyou@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文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应聘人员信息报名表、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者如有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信息报名表


(扫码下载)


02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的时间要求将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03


综合专业考核


综合专业考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无幼儿试讲占50%,专业技能评测占30%(其中美术、舞蹈和边弹边唱各占10%),面试答辩占20%。在此环节中,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将无法晋级资格复审。


04


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应聘人员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综合专业考核成绩。


05


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本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及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06


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07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若不影响聘用,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PART03|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严格遵循既定要求和程序,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以便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


(二)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者,将取消其资格,并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立即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


PART04|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且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010-57782412——802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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