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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2026/7/19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派往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

仲裁秘书岗:1名

(二)岗位职责

1.受理仲裁案件,送达仲裁法律文书,做好开庭准备。

2.担任庭审记录;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3.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等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4.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5.结合实践开展仲裁研究。

6.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年龄适当放宽)。

3.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能力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相关人员具有一专多长,具备多岗位工作能力的优先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原单位开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6.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7月19日,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就业真资格”(见附件)小程序在线报名。此次报名仅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表等相关信息。

(1)应聘者访问“就业真资格”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求职者登录。

(2)登录完成后,回到首页点击“招聘公告”,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应聘者填写信息时确保填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应聘者所填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影响本人应聘结果)。

4.报名资料:附件上传压缩包,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表(延长有效期30天)等相关资料。

(2)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5.报名咨询电话:028-2611010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即根据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应聘者应对照岗位具体要求,注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确保真实、详细、准确,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司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交应聘报名表(小程序内下载)、资格初审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查验原件);如需补充其他材料的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时间及地点:面试环节我司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体检

1.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岗位需求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3.凡出现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作假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工资待遇按《资阳市司法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如因参加本次应聘与原单位发生劳务纠纷,造成原单位及新单位损失,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如聘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形的,立即终止聘用程序或解除聘用合同,若尚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我司联系不上等出现的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如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或公示通过后考生放弃入职造成的岗位空额,视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

(五)本公告由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应聘报名表

附件2:“就业真资格”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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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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