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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

报名时间
2026/7/22 -2026/7/30 17:30

招聘


--WEWANTYOU--


为满足中心业务发展、科室建设及临床诊疗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与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与纪律观念,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岗位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全部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4.能够服从中心工作安排,胜任节假日值班、夜班及临床一线倒班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发布

本招聘公告在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平台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拟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7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开具的正规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明确工作岗位、从业年限、工作履职情况);

5.《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本人签字确认)。

2.报名要求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打包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在报名时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1098440509@qq.com。

3.诚信报名承诺

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立即取消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情况骗取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面试成绩、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及考试安排

招聘方式分为综合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方面。若单个岗位报名人员大于30人将增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将电话通知现场领取,根据笔试排名取前30人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平台发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职业诚信、从业记录及岗位适配性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中心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完整材料;未经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中心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基本工资及绩效奖励,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个人联系方式有误、变更未及时告知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徐老师0831-8088695

附件1

附件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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