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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丽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公告
宜宾丽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6年第二批自主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2026/7/31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丽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宜宾丽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从2005年进入地产行业,历经20余年奋力发展,总开发面积约620万㎡(含合作开发),营业收入和销售收入连续多年超20亿元。2025年,公司完成机构改革,构建了“1+4+N”的运营模式,下一步将牢牢把握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战略机遇,着力打造成为集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代建代管、物业服务、商业运营等于一体的区域性新型城市综合运营商。


宜宾丽雅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是四川省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宜宾丽雅置地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立足宜宾本地市场,致力于打造川内标杆品质百货与更具影响力的百货品牌,力争成为区域品质消费与时尚生活的标杆名片。目前,公司运营管理莱茵春天购物中心和龙城・蜜立方两大优质商业项目,持续引领宜宾商业迭代升级。


宜宾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是宜宾丽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以“呵护城市精品、服务上游生活”为企业宗旨,先后与深圳万科物业及国内知名同行合作,引进先进理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雅服务”体系。目前,公司服务项目涵盖高端住宅、别墅、高端写字楼等20余个项目,服务区域覆盖叙州区、翠屏区、三江新区及南溪区,服务面积超500万平方米。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七)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八)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回避关系的;


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核→体检与背景调查→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31日24:00止。


(二)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简历表。


(三)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宜宾丽雅百货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31-8086173


投递邮箱:2209413196@qq.com


2.宜宾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60101


投递邮箱:xiongpeixuan@yaxinwuye.com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将于笔试前对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


②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在本批次的招聘。


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有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成绩有效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④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背景调查


为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我公司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应聘者需同步签署背景调查授权书。在拟录用阶段,公司将启动背景调查程序,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提供完成背景调查所需的相关信息(如证明人联系方式等)。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如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和“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时效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1.若应聘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骗取应聘、录用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入职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2.若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背景调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3.本次招聘主要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若因应聘者自身原因导致未收到招聘通知的后果自负。


4.我公司所有招聘活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销售复习资料或提供有偿入职承诺。


5.监督投诉电话:0831-236066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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