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的公告-四川-雅安市-石棉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石棉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石棉县卫生健康局;石棉县信访局

石棉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的公告
石棉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09:00-2026/7/20 17: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名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共5名,其中,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3名、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1名、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1名,具体招募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石棉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范围

(一)招募对象:2023届—2026届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

划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

(二)同等条件优先招募: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二)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30周岁(1995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募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

(五)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人员。

(七)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人员,涉黑涉恶的人员。

(八)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九)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

(1)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中共石棉县委社会工作部0220室(石棉县第二办公区2楼),咨询电话:0835-8864059;0835-8869252。

(2)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石棉县卫生健康局1101室(石棉县第二办公区11楼),咨询电话:0835-5107879。

(3)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石棉县信访局0227室(石棉县第二办公区2楼),咨询电话:0835-8862173。

4.报名材料:

(1)《石棉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信息表上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蓝底)。

(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蓝底)1张。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佐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分别对各自岗位的报考人员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6: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共石棉县委社会工作部0219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募环节资格或招募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募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二)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募资格。

(四)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六)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见第二大点“招募对象及范围”有关规定);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优先招募人员时,依次按多项选择、单项选择、判断题目得分高者顺序确定排名;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环节,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

1.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体检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体检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费用: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注意事项: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

各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招募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招募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签订服务协议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招募人员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服务期内主动辞职或解除服务协议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和相关办法规定,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募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招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招募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中共石棉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涉及具体岗位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5-886244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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