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四川-雅安市-天全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天全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天全县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
天全县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30-2026/7/22 18:00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要求,现将天全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共6名,其中县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3名,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1名,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2名。具体岗位详见《天全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天全县户籍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天全县委社会工作部四楼403办公室(天全县广建北路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①《天全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2);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及复印件;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⑥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有残疾的毕业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⑦加分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3.加分: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3分,中级及以上加5分。

4.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勤、量化考评细则,切实加强招募人员日常管理。


四、服务期限和待遇保障

本次招募的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人员可续签1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服务期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五、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已经签订协议的予以解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将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中共天全县委社会工作部、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5-7228558(县委社工部)

0835-722714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835-7222014(县纪委监委)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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