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市教育局关于射洪市考核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四川-遂宁市-射洪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市教育局关于射洪市考核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市教育局关于射洪市考核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0 09:00-2026/7/30 18:00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

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6年毕业的四川籍公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射洪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学籍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登录“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射洪市教育局咨询。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射洪市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射洪市文化路234号)

3.资格审查要求

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填好本人信息的《射洪市考核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需求的其他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由射洪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射洪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射洪市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六、体检、综合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射洪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国家和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射洪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考察人选说明理由。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并履行服务期内相关规定,具体服务期按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况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市教育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等事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191010)、射洪市教育局(0825-6982974)分别负责解释。

纪律监督电话:

1.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825-6191012

2.射洪市教育局监察审计股

0825-698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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