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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关于2026年下半年招聘成员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关于2026年下半年招聘成员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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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0 08:30-2026/10/15 17:00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成员单位用人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招聘名额等详见《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2026年下半年招聘成员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风医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2026年下半年招聘成员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6年10月10日)。如对30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规定影响期内的。

6.曾在报考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有弄虚作假、作弊等不守诚信行为的、无故放弃录用或被录用后服务不满一年的(在岗的自实际到岗之日计算,放弃录用的自拟录用公示最后一日计算)。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和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总医院(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3楼)。

(三)报名提交资料

1.《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据实填写并插入本人免冠照片,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需提供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1-6的顺序到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合格人员加入应聘群,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群内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应聘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由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参加考核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

(一)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进行岗位名额调减直至取消岗位。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比例为3:1,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应聘者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迟到、缺考等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体检

由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职称、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和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总医院(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应聘单位报到,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及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群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未参加考核、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内江市东兴区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832-2279573 

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监督管理中心0832-2248084

本公告由内江市东兴区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225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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