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四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9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8 09:00-2026/7/29 17:00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卫生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募岗位职责

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等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等岗位。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四、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1年。

(二)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3.其他情况:项目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约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并在招募协议中明确。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不进行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9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504室人事股(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联系电话:0816-6198766。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报名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择业期未就业人员(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至今社保缴费清单。

(5)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年度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条件)。

(7)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七、考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内容倾向于《卫生公共基础》类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将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70%,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场,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在笔试成绩公示期间提出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发布,逾期不予受理。


八、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依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末位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的医学类毕业生。若上述情况仍相同的,以加试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含复查)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及协议签订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后由招募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报考者联系方式有误、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入职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健局:0816-6198766

举报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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