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总经理助理公告
四川省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总经理助理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29 -2025/8/6 18:00

公司业务涵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产收储开发运营、建材产销、城市增值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总经理助理 1人


    二、任职要求


  (一)聘用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满足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5.原则上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或实践经验特别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任职资格和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专业:金融、经济、商务类相关专业;


    4.其他:具有金融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擅长金融数据分析及数据工具开发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具体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6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者需下载填写《四川省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1)、《简历汇总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报名表、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5252861@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编写。其余投递格式的和未按要求填写的简历一律视为无效简历。


   (4)公司将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初审


    公司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对未进入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考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1.笔试


    笔试题目由综合知识构成,总分为100分。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收取考试费用。具体笔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为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录用候选人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公司将统一组织开展入职体检。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全部体检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一周内完成,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候选人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体检的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五)背景调查


    公司将采用第三方对拟录用人选开展背景调查。


  (六)公示


    公司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报到,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与四川省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具体按集团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二)缴纳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


  (三)享受职工食堂、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报名时间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三)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者如系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公司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428229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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