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6 08:30-2025/5/30 17:00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01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0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5月26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03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0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0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0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830-2882730。


0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0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组织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操(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30%),笔试成绩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在面试环节中,如出现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情况,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取。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01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02考察


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0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04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江阳区江北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882730


监督电话:0830-37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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