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沐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名额
(一)岗位:聘用制文员。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名额: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7月28日至2007年7月28日期间出生)。有行政事业单位文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文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沐川县人民法院401-2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33-4607665
4.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沐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确认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公示将在微信公众号“沐川县人民法院”发布。最终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特别说明:
1.加分(折合后加分,①②可累计加分):
①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加1分,需提供工作证明。
②法学类专业加1分。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及在报名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以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附加“毛发中常见毒品初筛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沐川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沐川县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经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三)不提供住宿。
(四)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工会、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3—4608939
咨询电话:0833—4607665
本公告由沐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沐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沐川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沐川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通过“沐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应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争议,概由本人妥善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需在正式聘用后一个月内转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