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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振兴大学本科生的公告
2026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振兴大学本科生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08:30-2026/7/24 18:00
面试时间
2026/7/25 -2026/7/2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202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医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振兴大学本科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见《2026年邻水县考核招聘定向医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振兴大学本科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2021年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2年签订的定向培养乡村振兴大学本科生,并完全符合《职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后出生)。

5.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协议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6年7月24日(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8:30—12:00,14:30—18:00)。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协议约定的服务单位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考生只能报考协议约定单位的职位,报考其他岗位的,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二)报名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

(三)报名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职位表相符的专业)、学位证、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报名时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面试

(一)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1:1。资格审查结束,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名额事宜将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领取准考证

2026年7月24日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6年7月25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含照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高于80分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职位。

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职位。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周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考核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826)3229782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6907915

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26)3392807

(二)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8937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0826)6907963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0826)6907322

邻水县行政审批局:(0826)3212116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告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卫生健康局、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条件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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