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大竹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考务工作委托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警务保障、审务保障、执行保障、安全保卫、应急处突等工作;
2.负责案件记录、送达法律文书,整理卷宗、案件归档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等工作;
3.负责警车驾驶工作;
4.完成法院和庭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为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左右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
7.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8.热爱法院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9.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和调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如在大竹法院有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大竹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大竹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竹县白塔街道白塔大道288号大竹县社会救助中心院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考务费。
4.报名材料: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2025年大竹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报名表》1份(见附件1);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4张和电子版证件照(同一版式、不限底色,背面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2)执行,该三项测试均达到要求的为合格,可进入下一环节;该三项测试中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体能测试单》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为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本次考试由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驾驶技术等,测试不计算分值,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达到要求的为合格,可进入下一环节,该项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技能测试单》参加技能测试。为防范技能测试运动风险,本次考试由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若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详见“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两者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确定。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大竹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程序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聘用。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按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酬执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费用。
七、用工管理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法警)具体岗位由大竹县人民法院安排,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相关资格。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的,聘用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定,严禁作弊等行为,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信息在“大竹云招聘”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七)招聘咨询电话:大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818-6228201;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818-6868726。
(八)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18-6131869(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0818-6212959(县法院督察室);0818-6868177(四川竹凤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