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川-成都市-事业单位-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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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7 -2026/9/30

根据招聘相关规定,2026下半年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402

承担环境政策、环境功能规划、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表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先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本单位的非在编岗位,具体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请有意报考者于公告发布即日起,将以下个人资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czcgh@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

1.《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表2);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本人1张2寸标准电子照片;

4.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表》和其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六、考试

对报考考生采取专业能力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一)考生需先参加专业能力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计算原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笔试试题、面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若实际到场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

(四)考试当日,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纪律要求。进入考场的所有考生均入场封闭,候考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与其他候考考生相互交流。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如该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录用资格。


九、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我单位通知报考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录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8610021(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监督电话:028-88610022(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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