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四川-成都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5人

报名时间
2026/7/23 08:00-2026/7/29 17:00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为全国百强妇幼保健院、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区域联盟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儿中心医院妇幼医联体单位,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基地、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成都市新生儿急救点、成都市城北片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成都市儿童友好医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资阳口腔职业学院实习基地,成都医学院见习基地,分别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华西口腔医院建立甲乳腺专科联盟、妇幼健康专科联盟、口腔专科联盟。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诚信,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热爱妇幼保健事业,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等;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3日8:00至2026年7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3.需上传的资料:

(1)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填写后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制成PDF文件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

(2)将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在“天府通办”或“公安一网通办”APP申领电子版)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

(3)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等其他证件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合并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岗位+相关证件”,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所有证件、证书、报告等均应在有效期内。

(4)将个人简历PDF版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

4.确认所有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提交,并订阅后续动态,以便接收小程序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报名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现场考核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的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小程序“草料二维码”反馈,报名时间截止后在新都招聘网官网、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请应聘者留意查阅相关信息。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5日。

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在“天府通办”或“公安一网通办”APP申领电子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等其他证件材料原件进行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

2.考核方式:

(1)考核分笔试、面试,护理人员增加技能考核。每项考试分值100分,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妇产科医师岗、超声影像科医师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护理人员岗(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考核: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能操作和临床基础技能操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对相关岗位认识。妇产科医师岗、超声影像科医师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护理人员岗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与技能考核折合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妇产科医师岗、超声影像科医师岗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护理人员岗达到技能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应聘者主动提出放弃,继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进入面试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公布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需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4.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是否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空缺岗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1.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都招聘网官网、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一次。


四、聘用

(一)通过公示人员方可进行聘用。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临床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院长审核,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逾期未报到且未向医院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报到入职时,除需提供个人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人员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28-83045013

监督部门及电话: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28-83028583。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六、其他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要求,针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将通过“草料二维码”微信小程序、网站公告、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聘用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五)本次报名渠道及相关信息发布以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新都招聘网官网、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微为准。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

附件3:微信报名二维码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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