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四川-成都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

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

报名时间
2026/7/22 09:00-2026/7/28 17:00

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


招聘公告


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是武侯区教育局下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秉承“让儿童成为儿童!”的教育主张,倡导“和·活教育”的园所文化,以“阳光·向上·包容·精进”为教育精神,以培养能自主、敢探索、乐创造、好表达的幼儿为教育目标,努力办好一所银杏树下的童趣乐园!


2015年来园以来,幼儿园在全区保教质量专项督导考核中均获优秀等级。先后获得了“成都市一级幼儿园”“武侯区新教育实验学校”“武侯区教育督导表彰单位”“全国足球特色示范校”“中央教科所重大科研课题项目学校”“中央教科院五育融合课程建设项目学校”“成都市首批品格教育成果推广应用示范校”“武侯区规范化家长学校”“武侯区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单位”“武侯区校园体操、艺术体操比赛优秀组织单位”“成都市青少年体操冠军赛(幼儿园组)最佳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1人(详见附件)。


02


招聘对象、范围


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办中小学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2日9:00至2026年7月28日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指定电子邮箱的收件显示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成1套彩色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097364281@qq.com,邮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命名(例如:张三-本科-应聘专任教师)。


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资料:


1.《报名表》(“本人声明”栏须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获得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职称证(如有则需提供);


6.自身能力、业绩、成果的证书等其他自荐材料。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岗位信息。


1.填报信息。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上传的报名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资格初审。本次招聘报名先进行网上初步资格审查,初审不合格人员以邮件告知,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现场到园参加原件校验环节。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年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等信息均应与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并与原件校验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4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信息缺失、错误或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交,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申请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等)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5


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予以发布。


06


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在面试前进行,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原件校验与岗位条件不符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1.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校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原件校验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材料各1份;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如有则需提供);


(7)已有教育教学经历的人员可提供:任教情况、师德表现、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


以上材料(1)—(7)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报名表》另外两份无需装订)。


(二)面试


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专任教师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现场抽题)、现场答辩和幼儿教师基本功考核(自备弹唱、舞蹈、绘画和讲故事,四选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100分)=无学生试讲(50分)+现场答辩(30分)+幼儿教师基本功考核(20分)。


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07


体检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须经县级及以上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成都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3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08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工作表现情况、职业道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09


公示结果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10


聘用及入职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递补不超过2次。


2.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须放弃原身份并完成下编工作后,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后,幼儿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11


其他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本次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开展招聘程序。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未通过相应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七)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提供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227847。


监督邮箱:548792209@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1.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第三十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一审:胡丽


二审:钟雅婷


三审:王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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