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金堂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规范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共计8名,岗位工作地点为金堂县人民法院,主要从事法院审判业务辅助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和职业素养;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够正常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二)岗位专业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法学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士学位;
2.持有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办案软件操作,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法律思辨、文字撰写和问题处置能力。
(三)不予招聘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和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6.存在岗位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可任选其一:
1.报名资料:应聘者自行登录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规范填写《编外人员报名表》(公告附件);
2.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888号一楼;
3.线上报名邮箱:554077104@qq.com;
4.咨询电话:
蒋老师028-60511107
黄老师028-60511209
陈老师(锦和众)15756307071。
(三)资格初审
面试前,招聘工作组统一开展资格初审,应聘者需提交以下全套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报名无效:
1.亲笔签字的《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A4纸张打印);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岗位。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及材料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方后续公告及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入围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养、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沟通表达、岗位适配度及职业操守等;
4.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关注公告、通讯失联、迟到缺考等)缺席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资格初审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硕士学位,加3分;
2.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
3.法学专业毕业,加2分;
4.具备对应岗位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不含实习经历),加2分;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加1分。
(四)总成绩核算及录用规则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核算;
2.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名额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4.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5.若岗位所有考生总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6.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国家、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3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仅针对异常项目,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素质及综合考察环节,重点考察个人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履历、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结果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用工,录用人员与成都锦和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金堂县人民法院工作,纳入我院编外人员统一管理,严格遵照我院《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执行试用期薪酬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定岗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资福利
1.薪酬待遇按照金堂县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薪酬调整办法》核定发放;
2.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保障法定劳动权益;
3.纳入我院工会统一管理,享受在职干警同等工会福利;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单位每年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5.单位提供工作餐、全套办公设备及完善的办公保障。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招聘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金堂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28-60511200
九、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签订合同时,仍不能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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