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四川-巴中市-医疗-2026-备案员额制-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4人1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08:00-2026/7/27 18:00

为切实加强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办法》(巴市卫发〔2023〕2号)执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4名。具体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岗位表》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栏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能力或工作经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专业条件要求

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均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6年7月23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发生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7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消毒供应中心204办公室(巴中市黄家沟秦巴大道西段14号)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公布的地址报名,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毕业证(各层次)、学位证(各层次)、近期在学信网查询的可扫码验证的《学历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限设置为6个月或更长,各层次学历学位均须提供)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委培、定向毕业生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需要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在正式聘用签订合同前提供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6)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用于笔试/面试准考证)

(7)本次为员额招聘不执行加分政策。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表》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材料除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退还报名者,其他复印材料一概不退。


六、组织考试考核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的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仅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且开考比例低于或等于20:1的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除以上第(1)种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外的其余招聘岗位均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有研究生以下学历人员、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报考,该岗位开考比例为3:1。

开考比例按以下方式折算确定: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若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按1:1比例折算、其他类别报考名人数按3:1比例折算,两者之和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但不高于该岗位招聘引进数;若折合后未达到3:1比例调减开考名额或取消。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后续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一科。卫生类主要测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非卫生类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有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提交核查申请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核查,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报考护理岗位采用实践技能操作方式面试。报考妇科、产科、儿科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需笔试的岗位实际参考未达开考比例,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效成绩不低于参加本次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仅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面试公告及《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仅有面试成绩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主考官评定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后续体检公告。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消毒供应中心204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相关部门备案,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按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用工合同。

监督电话:0827-5265354(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

监督电话:15182787437(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巴中市妇幼保健院,15182787437。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