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等相关规定,广元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
02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限男性),具体岗位按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广元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5.净身高1.7米以上,视力4.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体表有纹身;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04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广元市利州区万缘米苍路52号)420办公室,咨询电话:(0839)520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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