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有健康证;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业务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1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12:00–2026年3月11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2026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附照片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如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等),有经验的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将应聘资料压缩包打包发至邮箱:yisfyi95423@qq.com。
要求:邮件标题格式及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