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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公开招募临聘人员的公告

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关于公开招募临聘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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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2 -2026/10/28 17:30

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夯实中心康复管理工作,补齐儿童康复专业服务力量短板,保障院区安全稳定及康复业务常态化运营,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募编制外康复专业辅助管理岗(康复专岗)计划名额:2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募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面向甘孜州户籍人员(截止报名首日户籍已迁至州内者)。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特殊教育(康复方向)等相关专业;


2.能够适应下乡巡回康复、入户上门康复服务工作者。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曾为孤儿、残疾等困难人员;


3.持有康复治疗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资质,或具备1年以上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对应证明材料。


1.负责残疾、困境、留守及流动儿童的日常康复训练、肢体矫正、感统训练、康复护理等实操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儿童康复服务档案,规范做好康复台账、服务记录、资料分类归档等管理工作;


3.制定个性化儿童康复方案,组织开展乡镇巡回康复、入户上门康复服务,跟踪评估康复成效;


4.配合完成儿童福利社会化试点相关材料报送、服务活动组织、业务对接协调等辅助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记录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截止报名首日户籍已迁至州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


5.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17:30;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康定市炉城街道清泉一村一组103号)


2.网上报名邮箱:2628326525@qq.com,截止10月22日17:30投递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格式:“康复专岗+姓名”。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领取填写或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由招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招募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募考试为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及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岗位相关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岗位基础业务常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全部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70%。


2.笔试时间、地点:以招募小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论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募单位组织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治安处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栏、相关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调查线索。经核查举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成绩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政审合格方可聘用。


本次招募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不占用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续聘解聘按照《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中心内部规章制度执行。康复专岗聘用期限5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年度考核结果按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1.薪酬标准按照甘孜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人员经费纳入州本级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劳务薪酬、社保缴费及相关业务补助。


聘用手续办结后,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围绕岗位业务规范、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出岗位、解除聘用关系:


(一)聘用协议期满,未按规定续聘的自然终止聘用关系;


(二)协议期内受聘人员自愿书面申请离职,按单位流程办理解除聘用手续;


(三)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关系;


(四)受聘人员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单位可主动解除聘用关系;


(五)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按单位制度应予解聘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聘用协议约定应当解除聘用的情形。


1.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预留通讯方式畅通;因个人联系不上、不主动留意通知信息,造成错过笔试、体检、政审、签约等后果,全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部流程,任何环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资格。


本次招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咨询电话:0836-2838937


监督电话:0836-2876193(甘孜州民政局机关党办)


本公告由甘孜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单位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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