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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2026年秋季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

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2026年秋季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

招聘47人2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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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3-2026/11/02 09:00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同步参加医学院校2027年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眉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专业)、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西南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基地、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在职员工约1940人,开放床位1590张,临床科室33个,医技科室12个,省级医学重点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含立项)27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51个。医院拥有320排、64排及数套64排以下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3.0T、1.5T磁共振成像系统(MR);10Mv直线加速器(LA);眼科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心脏外科体外循环系统;数字血管造影机(DSA);移动式三维C型臂X光机;超声骨动力系统;电生理导航及射频消融系统;激光扫描检眼镜及视觉质量分析系统;数字化手术室;钬激光;高压氧舱(16+4人舱);神经内镜手术系统;腔镜手术系统;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全自动血常规流水线;全自动多腔清洗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年门急诊服务患者180余万人次、出院患者8万余人次、手术操作6万余人次。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眉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秋季招聘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服从医院安排。

4.符合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特别说明

1.专业及方向。《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学科方向证明。

2.在无特殊情况下,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2027年规培结业的考生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或有效合格证明),报名阶段仅需如实填报预计202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证书的相关信息。非202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工作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288号、东坡区文庙街1号。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考生请复制链接至浏览器https://yzzc.mssrmyy.cn:6080/app/recruit-portal/inde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线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00:00至11月2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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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要求

(1)登录后请在“2026年秋季招聘优秀人才”栏中准确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4)后续通知将发送至报名预留邮箱,请务必确认所填邮箱可正常接收邮件,并做到及时查收。

3.双选会现场咨询

现场咨询准备资料:个人简历。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表所示:

学校

双选会时间

场地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10月20日下午

华西校区东区足球场

重庆医科大学

10月22日上午

袁家岗校区运动场

西南医科大学

以学校通知为准

以学校通知为准

成都医学院

10月26日上午

新都校区红星广场

(图书馆正门前)

川北医学院

10月27日上午

临江校区青年体育馆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医院官网“招标·招聘公告”栏(http://www.mssrmyy.cn)公告,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核及协议签订

1.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考核。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可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拟招总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调配使用。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过医院官网公告通知。

2.协议签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眉山市人民医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金0.5万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录用人选须参加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七、待遇

1.待遇按照眉山市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九、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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