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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崇州市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2026年崇州市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招聘103人1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4 09:00-2026/10/21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8 09:00-2026/10/31 12:00
笔试时间
2026/10/31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崇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103名。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募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附件:2026年崇州市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个别岗位除外)。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各岗位具体招募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招募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旗、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各类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网址:https://www.cdrchr.cn/pta/index),进入“2026年崇州市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专栏,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不收取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优先招募人员同步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提供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含本人姓名页并由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盖章的材料,低保家庭提供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在低保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材料,零就业家庭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招募待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材料补充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当准确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即视为接受岗位调剂。

5.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报名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00至2026年10月22日12:00。

(二)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在个人应聘中心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8日9:00至2026年10月31日12:00登录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招募人员的政治素养、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公布。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见第二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若符合多项优先招募条件的,按优先项数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七、原件校验

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于报名系统内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于报名系统内上传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名表(自行登录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专栏下载打印)。

5.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原件校验、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按照本公告第六点“笔试”第三项确定的规则排名。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原件校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于原件校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原件校验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募单位负责,开展政治考察和现实表现审查,重点核查遵纪守法、个人信用、日常表现等情况。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原件校验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将在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影响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协议签订及到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募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拟招募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办理协议签订和到岗手续。未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的,取消招募资格。


十、待遇、服务期限及人员身份

(一)待遇保障。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协议期满不续签。每位招募人员的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由招募单位解除服务协议。

(四)人员身份。招募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十一、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招募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招募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招募单位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募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及有关通知均通过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和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公告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平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信息、联系方式不畅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环节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由本人负责处理;办理协议签订手续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和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公告栏公告。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体检、考察、协议签订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纪律监督

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本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2313821。

监督电话:028-62650904(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2272297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2811179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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