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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6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6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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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0 09:00-2026/10/12 18:00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加快推动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方案》、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促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财务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职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科研助理上位政策及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招聘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因留级、降级、挂科等个人原因造成超过教育部规定学制(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薪资福利

1.参照本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确定本次科研助理岗位的薪酬标准,不低于3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巴中市有关要求及单位内部现行标准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参照事业单位和本单位现有规定和标准执行,享有学习培训、法定节假日休息、出差补助、工会服务等福利待遇。


三、报名

1.本次招聘采实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30日9:00至2026年10月12日18:00,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并将相关应聘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可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的电子档,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6304822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编码+应聘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邮箱、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因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网络初审和现场复审方式进行,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择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现场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单独通知。

3.资格复审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可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合格人数5人以上的,依据优先条件择优比选5人进入面试;5人及以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五、面试

1.面试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面试综合分析能力(20分)、临场应变能力(15分)、职位胜任能力(40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个性特征(1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须≥70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名的,加试一轮,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需在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首次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对象提供合格体检报告,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合格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1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2.由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科研助理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科研助理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单位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仅递补1次。递补人员按第六条要求参加体检并达到合格要求。


八、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聘用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1年期满后,表现优秀且愿意留用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为1年。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在此次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8668087)


十一、咨询联系

若有疑问,可拨打相关招聘部门电话咨询。

院办公室:0827-8668081,0827-8668087

本公告由巴中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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