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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武胜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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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4 08:30-2026/10/16 18:00

因工作需要,武胜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5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4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出生日期以户口登记为准);

4.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应在入职后第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将不予续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裸眼视力4.8以上,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文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禁止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武胜县公安局政工室503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含应征入伍政治考察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报告,1寸白底证件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且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每次测试须带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综合测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均不计入成绩,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采用一票否决制,合格的方可参加其他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体能测试当日。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具体事项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测评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主,同时涵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无指定用书,具体事项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当场查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3.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具体事项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依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参加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亦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有反映的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过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武胜县公安局报到,参加岗前培训,统一接受武胜县公安局人事安排,拒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武胜县公安局对服从人事安排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武胜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执行,部分岗位提供住宿。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代理,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18382603103(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武胜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98268167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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