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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73人2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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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3 -2026/10/7 18:00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3名(含消防文员岗位8人、战斗员岗位37名、驾驶员岗位22名、通讯员岗位6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


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


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通讯员


负责新闻宣传、摄影、接处警、通信装备的使用及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消防文员


根据招录岗位,协助开展日常办公、财务、后勤、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


招录条件及范围


(一)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二)招录范围


专职队员: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限男性;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3.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4.确属用人单位亟需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人才,经支队级单位批准并报总队政治部备案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消防文员:


1.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确属招录单位亟需的专业岗位人才,经支队级单位批准并报总队政治部备案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


(四)熟悉报考单位所在地少数民族语言;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六)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七)支队级单位列入的其他条件。


四


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18时;


(二)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网址:https://scrszp.ikaowu.com/(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


1.岗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招录公告、岗位表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上传相应材料。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9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4120456。


(三)岗位调整


消防文员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乐山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后续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1.消防文员笔试。报考消防文员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予以淘汰。


2.驾驶员驾驶技术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驾驶技术测试,驾驶技术测试由支队招录办联系驾驶培训等正规机构组织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合格标准,以组织测试的驾驶培训学校等正规机构结论为准,结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资格初审、驾驶技术测试、消防文员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参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中《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性适应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6)有关标准执行,其中:


(1)消防文员设体能测试科目3个,分别为: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屈腿仰卧起坐;女子,800米跑、跳绳、屈腿仰卧起坐。消防文员体能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予以淘汰。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科目4个,分别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4个,分别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有效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与“不合格”,测试结果现场生成并由招录对象、考务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心理测试不设复试环节。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招录对象予以淘汰。


4.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为3:1,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1的,前期考核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且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专业应对能力,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要求执行。


5.成绩评定。消防文员总成绩满分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满分120分,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消防文员


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六)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格检查由支队招录办统一组织,体格检查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详见附件2)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招录办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格检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予以淘汰。体检和复检所有费用由报考对象自行支付。


(七)政治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详见附件5),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主动协调公安、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深入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征信记录、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详见附件5)。


(八)公示和录用


1.公示。结合政治考核结果,按报名县(市、区)各自排名,并按不超过各县(市、区)招录计划的20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数低于招录计划的县(市、区),由支队招录办统一按照其它县(市、区)待补录人员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协商是否愿意调配,愿意调配的,签订《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详见附件7)后进行补充调剂。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正式确定,并经支队主官审核后,在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详见附件8),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岗前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2个月。


(九)岗前培训


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由支队级以上单位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90天,并计入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前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岗前适应训练,消防文员不参加岗前适应训练。方案另行制定、下发。


五


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队员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且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陪护假等。消防文员岗位执行8小时工作制度,享受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及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执行。


六


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工作由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统一组织、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复核,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录培训工作,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相关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手段向报考者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应关注乐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通信不畅通和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解释为准。报考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833-2445791(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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