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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屏山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3人1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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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09:00-2026/10/23 17:00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四川省范围内公开考调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

(二)考调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考调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按规定从工勤技能岗位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未满3年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9:00-12:00;14:00-17:00)。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插好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存档机构公章)、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鲜章的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面试通知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试

1.考试为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各岗位考调名额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以面试签到表为准)。若未达到该比例,经考务办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考调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面试费退费手续。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由长到短、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调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并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629365。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相关咨询电话及信息公布网站

考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公告及政策的咨询电话: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831-5629365。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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