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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司法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宾市司法局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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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21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系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在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机关单位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宜宾市司法局聘用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宜宾市司法局政治部507(宜宾市叙州区龙金庙路1号)。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宜宾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文稿写作水平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宜宾市司法局官网公布。

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在宜宾市司法局官网公布。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面试后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遵纪守法、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

由宜宾市司法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具体期限以法律规定为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市司法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8247243),受理举报。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宜宾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31-822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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