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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6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6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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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9:00-2026/9/11 18:00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短板,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全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发展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及范围

从全县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0-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

(2)具备农业种植、动植物防疫、农业技术推广等相关专业知识,拥有涉农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能为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把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培训等。

同等条件下,有在农业相关工作单位工作经历,工作负责且能承担农技推广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县级示范及以上的家庭农场主和涉农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二、招募人数

本次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3名,围绕粮油产业,岗位涵盖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植指导、病虫害防控、农户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聘用后主要服务于高县基层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常态化农技帮扶、技术指导、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上午9:00至9月11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高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乐   联系电话:18383186752   邮箱地址:2519709258@qq.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的清晰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3.近期免冠两寸蓝底彩照电子档。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通过网络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和邮件予以通知。

2.资格复审。在参加面试前,报考者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校验。

(二)招募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募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或签订的服务协议一律无效,取消其资格且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面试

此次招募只通过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了解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相关技能素质、语言表达、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的基本程序为:一是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二是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三是专家点题询问。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报名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名者本人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递补及公示

(一)递补

因考察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农业农村局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

1.拟招募人员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高县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服务协议。


七、签订服务协议

拟招募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一年。签订服务协议后,特聘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局要求按时到岗履职;未按时到岗的,视为放弃。


八、服务内容与报酬

(一)服务内容

1.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全年工作天数不低于150天.次(其中现场咨询、培训不少于20天.次,指导服务不低于130天.次),解决技术难题、问题不少于5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

2.每名特聘农技员与不少于5户的脱贫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对指导产业发展,并为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特聘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合同,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3.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4.配合镇村组干部协调、指导所负责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5.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并按要求上报完善相关信息。

6.完善服务记录和服务台账,配合完成年度考核。

7.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报酬

特聘农技员服务报酬总额全年3万元,包含一份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劳务费(2000元/月)、考核绩效(总额扣除意外险和按月发放劳务费后为考核绩效,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服务期限低于半年的不纳入考核。


九、特聘农技员管理

按照《高县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监督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831—542801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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