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的公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

报名时间
2026/8/19 09:00-2026/8/19 18:00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阿坝州面向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四川省教育厅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6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⑸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⑹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⑺具有与四川省教育厅签订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⑸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⑹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见附件1《阿坝州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茂县教育局二楼201室(详细地址:茂县凤仪镇禹乡巷153号)

报名的考生均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⑴《阿坝州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⑶《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

⑹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评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州教体局指导,茂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专业测评采取上一堂模拟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测评通知书。测评总分为10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测评后3个工作日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专业测评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五、体检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考察人选说明理由。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阿坝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或相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并履行服务期内相关规定,具体服务期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审核确认和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应聘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所有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阿坝州教体局:0837-2821942

茂县教育局:0837-7423121

附件:附件1.阿坝州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附件2.阿坝州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10日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