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邛崃医院)由邛崃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19年9月签订协议进行全面托管。医院先后获评“四川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并于2024年顺利通过“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现场评审。
按“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的新院区于2024年11月23日正式投入使用。作为成都西部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新院区一期占地65亩,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一期开放200张),正全力助推成都西部区域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需求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如系2026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没有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二)报名地址
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三楼集中办公区人事科(邛崃市羊安街道金泉大道555号)。
(三)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最新简历一份;
2.身份证、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现场报名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招聘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下载附件。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由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初审。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岗位调整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的经主管部门研究放宽至2:1,仍达不到的,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邛崃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由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组建面试工作组,采取现场答辩等开放性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5名考官独立评分,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以最终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必须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须同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必须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一)按照考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九、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19981221741(张老师、曾老师)
监督电话:028-88752399(杨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