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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4名公告
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4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09:00-2026/8/14 17:00
笔试时间
2026/8/19 09:00-2026/8/19 10:30
成绩公布
2026/8/19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共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以下简称:新都教科院附中)是一所义务段初中学校,已与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结成教育发展共同体,并被列为成都市第二批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学校以“为师生幸福人生奠基”为办学理念,以“学校有品 社会满意”为办学目标,致力于培养“心中有爱、肩上有担、手上有艺的阳光少年”,秉持“爱国奉献 知行合一”的校训,弘扬“明德笃行和谐奋进”的校风、“博学善导厚生乐教”的教风和“励志明理乐学善思”的学风。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4名。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及条件(附件1);
(4)中小学聘用教师应取得应聘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5)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09∶00至8月14日17∶00。
3.报名所需资料: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报名表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所需资料确认无误后打包提交至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指定邮箱3988967635@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科+联系电话”。
4.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09∶00至8月18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科素养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00-10∶30。笔试地点为新都教科院附中(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湖滨路94号)。
4.公布笔试成绩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8月19日现场公布并电话告知。
原件校验由成都市新都教科院附中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13∶30-14∶00,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原件校验。相关手续见附件3《报考须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面试当天之前,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通过面试原件校验的面试人员,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都招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确定聘用单位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新都教科院附中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新都教科院附中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新都教科院附中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新都招聘网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
(一)通过考察人员方可进行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向用人单位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录用人员与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八、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监察部门检举。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1、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9399625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九、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聘用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学校负责解释说明。
十、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曹老师 1588106329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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