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项目合同制员工补充招聘公告-四川-广安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项目合同制员工补充招聘公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项目合同制员工补充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2026/8/9 18:00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旗下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主营业务涵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道路交通、建设机械设备租赁、监理及消防资质等领域,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多项总承包资质。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加入。


一、招聘对象: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因学校发证流程延迟、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证书延迟发放的,经公司核实后可适当放宽取证期限。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且未获公司核实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计1人。具体岗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2.专业对口,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

3.身心健康,能适应工程建设行业工作特点,服从公司项目调配;

4.认同国企文化,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团队协作意识良好。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9日18:00止。其中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办理,办理时段为8:30—12:00、14:30—18:00,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相关资料;选择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575854640@qq.com。

(二)报考填报要求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岗位一览表》,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三)现场报名地点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二楼213办公室);联系人:李女士0826-2130828。

(四)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个人承诺书(附件4);

(4)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附件5);

(5)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报告(提供近一周内学信网查询结果)。

(7)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④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网络报名考生请于笔试当日9:00前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公司核验。报考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任一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依规处理,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五、考试、体检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

4.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最终成绩

笔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三)体检与心理测评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等择优确定)。

2.公司通知拟录用对象参加入职体检与心理测评。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的参考依据,测评结果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不予录用。

(四)递补规则

因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评未通过或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开展一轮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笔试成绩(含拟录用人员)将在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考生请自行查询。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司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薪酬福利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将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公司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纪检举报。

监督电话:0826-2130928

举报邮箱:3776594167@qq.com


七、招聘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李女士0826-21308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由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如遇工作时间调整,以最新的通知为准,敬请理解和支持。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须保持24小时畅通,笔试、体检等通知以短信推送,因号码错误、关机、未查看信息错失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行承担。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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