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自贡市大安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四川-自贡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自贡市大安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中国共产党自贡市大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关于2026年自贡市大安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关于2026年自贡市大安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9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09:00-2026/8/7 17:0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共自贡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自贡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贡市大安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9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2。


二、招募对象

招募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16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且完全符合《自贡市大安区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计划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优先依次招募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类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社区关爱活动,重点服务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协助社区建立健全心理社会服务档案等工作。承担网格管理服务事务性工作,协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30岁以下;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

7.满足《自贡市大安区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计划表》(附件2)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专业认定以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6年7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为准;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辞退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社会工作者工作情形的。


五、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考试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选岗与签订志愿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计划岗位表信息(详见附件2),对拟报考岗位专业、学历、优先招募条件等有疑问,请先拨打咨询电话,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报名相关手续电子档发送指定邮箱:1134334036@qq.com

4.报名相关手续:

大安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0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于考生报名后以电话、短信、邮箱形式通知,在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202室现场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审查考生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完整资料和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经学校审核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蓝底正面标准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通道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纸质版1份;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公安一网通办”app上开具)打印纸质版1份;

(7)大安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2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8)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4.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特别提示

请考生注意查收电话、短信、邮箱提醒。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招募单位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表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试无指定参考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拟定于八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及相关单位官方信息平台公布。

(五)体检

1.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优先招募对象无法确定排名时,并列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高分得分高者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高分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低分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通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成绩并列,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优先招募对象无法确定排名时,并列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高分得分高者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高分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低分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按规定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上统一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对于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若成绩并列,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作为递补人员;若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优先招募对象无法确定排名时,并列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高分得分高者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高分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单最低分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拟招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募单位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选岗

通过公示期的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选岗时间、地点。本次招考岗位涉及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若该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经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只能在余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

(八)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拟招募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不续签。

(九)退出机制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自行关注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项通知及公告,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五)招募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以电话、短信、邮箱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考试期间保持本人通讯畅通,避免考试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系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由此造成的后果,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招募皆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社会工作部:0813-5802935。

监督电话:0813-865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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