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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渠县卫生健康局渠县信访局关于公开招募渠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
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渠县卫生健康局渠县信访局关于公开招募渠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9:00-2026/8/7 17: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共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20名,具体招募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渠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职位表》(附件1)。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服务协议,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2023届至2026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会关爱服务、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正常履行招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人员;

7.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社区关爱活动,重点服务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协助社区建立健全心理社会服务档案、开展资源链接、助力风险排查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渠县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统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负责县域内重点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人群的需求摸排、个案帮扶、小组活动与社区活动策划实施;链接整合民政、卫健、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慈善、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民生政策落地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及督导、助力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运营与品牌化建设。承担社会工作部门交办的社会治理服务相关工作。

(三)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所需援助;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四)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促进信访问题源头化解。

(五)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岗与社会工作站点社会工作服务岗。承担需求收集、资源链接、专业服务、心理关怀、行为引导、个案帮扶、社会支持、志愿者培训等工作。

(六)综治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承担网格管理服务事务性工作,协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服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社工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楼)。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限报1个岗位。

5.报名需携带材料包括:

①《渠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报名表》2份(附件2,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或彩印);

②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③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⑤海外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线上或线下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⑦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招募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招募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确认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各招募单位通知该职位已报名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出。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环节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一)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

(四)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成绩将在“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社工志愿服务股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核查结果将反馈至考生本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募,并严肃追究责任。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果在“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未达到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予招募。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只进行1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存疑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招募审批

(一)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招募;对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二)被招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

(三)由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渠县卫生健康局、渠县信访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根据招募岗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五)按双方依法签订的服务协议落实待遇,待遇为4.5万/年,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八、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九、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招募进行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募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渠县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募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渠县县委社会工作部:0818-7272552

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0818-7322856

渠县卫生健康局:0818-7322042

渠县信访局:0818-7222218

监督电话:0818-732283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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