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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关于2026年公开招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关于2026年公开招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33人

报名时间
2026/8/1 -2026/8/10 18: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等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范围及数量

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基层服务等领域开发岗位,包括养老服务助理岗、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岗、常态化帮扶专员岗、司法行政助理岗、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岗、“企业之家”服务专员岗、工业研学员岗、金融服务专员岗、市场综合监管辅助员岗、基层应急管理辅助员岗、社工服务岗等,工作内容见《广元市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基本情况表》(附件1)。

本次共公开招募433名。其中,296名政策性岗位人员招募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实施,具体招募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情况表》(附件2);137名社工服务岗人员招募工作由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社工服务岗的招募对象及条件、招募程序、岗位管理、组织管理等要求,由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发布公告明确。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并向应届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30周岁(1995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自愿到基层服务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正在或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计划、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月10日18:00。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募公告及其附件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广元市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毕业证书图片,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上传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图片(jpg格式),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doc或wps格式)发送至服务单位主管部门电子邮箱(附件2)。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日-8月12日18:00。资格初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情况,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考核测试及后续环节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尽量不要在报名最后一天扎堆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毕业证、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和《报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测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取面试、笔试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可直接采取笔试的方式。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考核测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优先向困难高校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的顺序依次确定,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考核测试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测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五)递补调剂。对因报名人员放弃,或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公示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本岗位报名人员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本县(区)、市本级(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报名岗位同意调剂的差额报名人员中依次调剂。与报名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优先调剂;不一致的,采取加试的方式予以调剂。递补调剂最后期限不得超过统一规定的正式上岗日期。

(六)正式上岗。2026年9月30日前,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后正式上岗,按规定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岗位期限为1年或2年、不续签。


四、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标准。招募服务人员待遇按照3750元/人·月实行总量保障,包含服务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代扣代缴。服务单位为服务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据实给予差旅费等补助,与服务单位在职人员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二)强化实名管理。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招募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归集岗位使用情况和招募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月报送实名数据。

(三)建立考核制度。各服务单位细化对招募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重点考核招募人员的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出勤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贡献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可采取年度考核模式对招募人员开展实绩考评。

(四)加强人员培养。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服务单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原则,建立招募人员职业路径规划机制,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对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建立导师帮带机制,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一对一”指导培养,通过导师带教,积极帮助招募人员提高职场适应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退出岗位管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政策性岗位管理。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跟踪帮扶服务。对政策性岗位退出人员实行跟踪延伸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退出人员帮扶台账,提供“1131”不断线就业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再就业。


五、组织管理

(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本次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广元市财政局牵头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招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公告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https://srsj.cngy.gov.cn/)公告。招募的具体组织实施事项,在相应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招募期间,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测试、招募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服务人员招募和管理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名人员可直接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县(区)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一)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政策咨询电话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145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2038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141、4203512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97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8689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29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2704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1833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0839~3502157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322393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839~3305849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5233031

旺苍县纪委监委:0839~4209382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6379802

青川县纪委监委:0839~7202492、7202525

利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6183012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8722075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8622132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839~3503704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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