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四川-泸州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龙马潭区-中国共产党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员会党员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1 09:00-2026/8/10 18:00

因工作需要,按照《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将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招聘动态信息而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聘用后派驻泸州市龙马潭区健康城市指导中心,主要从事健康城市建设中临床医学领域的专业技术指导、评估与服务工作。

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服务职能。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中风景园林相关的质量服务工作。

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职能。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及检验设备日常维护等工作。

上述三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3个岗位3人。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明确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年龄时间计算至2026年7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4.报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应聘者应当符合相应的回避规定;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7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岗位报名地址如下:

报考20260801、20260803岗位(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党员服务中心、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的,报名地址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与科教股(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0-5室);

报考20260802岗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的,报名地址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4-8室);

如对报名地址有疑问的,请拨打附件1相应电话咨询。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表中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证件(均要审原件收复印件)等。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及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测试

根据工作安排,考核测试相关工作将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告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对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泸市发改价费〔2017〕648号)精神,按照考试测试的方式,对进入考核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每科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编码20260801、20260802岗位人员聘用后在龙马潭区区级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编码20260803岗位人员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2522260

咨询电话:0830-2522293

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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