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达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四川-达州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6年达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
2026年达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 09:00-2026/8/4 17:00
笔试时间
2026/8/8 -2026/8/8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达州市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试招聘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区级社工岗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达州高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一)2023届—2026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报考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招募,责任自负)。

(二)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6.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其他规定不宜招募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

达川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巴国大道66号3楼)

3.报名须知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打印版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募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达州高新区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④2023届—2026届毕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3)。

⑤未就业的须提供参保记录证明(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查询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6年8月7日(上午9:00-12:00,13:00-17:00),在达川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巴国大道66号3楼)领取。

2.笔试相关信息

笔试时间暂定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所需的2B铅笔及黑色签字笔等文具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组织方不提供考试所需文具。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由考试组织部门在“达州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募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募名额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调减招募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达州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岗位特点,重点考察招募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仪表等。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招募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构成,总成绩在“达州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若总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见第二大点“招募对象”有关规定);若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优先招募人员时,依次按届别、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排名,若所有情况一致,视情况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按照岗位对应的招募人数,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等额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组织实施。体检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招募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达州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招募审批及服务期限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各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一年(服务协议1年一签订),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招募后,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聘用岗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八、待遇保障

个人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4.5万元(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九、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通知。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达州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8-2833917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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