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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四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0 08:30-2026/7/31 17:30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宁南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1名,女性1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聘用范围男性为宁南籍退伍军人,女性为宁南籍。

2.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须为非在岗人员。

5.学历为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录用)。

6.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经录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近亲属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吸毒人员。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7月31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A406)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80元。


五、考试

所有报考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项目: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情况下,取1000米(男)/800米(女)前五名进入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面试环节。

1.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及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按照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体检。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先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宁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开展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


八、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考试、考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工资待遇按现行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合同。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宁南县人民法院0834-4560081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0834-4573474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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