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公开招聘公告-四川-泸州市-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

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公开招聘公告
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9 -2026/8/2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4 09:00-2026/8/4 17:00

根据《四川省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开发工作方案》和《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招聘工作的函》要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设置“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政策性岗位(以下简称专员)拟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员4名,合同期限为1年,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园区开展项目招引、企业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促进园区企业和产业发展。


三、招聘对象

2026年度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近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8月2日17:00。非规定时间内不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https://ftz.luzhou.gov.cn)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以下邮箱:243777468@qq.com。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职位调整。开考比例为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3:1,报名结束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整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公告。

6.报名须知。每人限报1职。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资料,因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导致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开展资格初审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

(四)领取准考证

2026年8月4日9:00至17:00(若有延期情况,将另行通知),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前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1601室(地址: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3.成绩公布。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https://ftz.luzhou.gov.cn)公布笔试成绩。

4.入围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面试人数:岗位数)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名单,末位并列一并入围。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表达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七)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高分者靠前排序。若有考生中途退出放弃,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成绩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https://ftz.luzhou.gov.cn)进行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序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执行。

注意事项:体检不合格者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书面申请1次复检,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若有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https://ftz.l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根据实际情况,与园区管委会、下属单位、下属国有平台公司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六、薪酬待遇

财政按4.8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匹配,园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二)各环节相关信息均以报名网站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中介、不指定学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谨防上当。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0830-28983680830-2987991

纪律监督电话:0830-2698517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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