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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井研县2026年第三批公开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井研县2026年第三批公开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7人4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8 -2026/12/31



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有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7名,具体工作单位、岗位等详情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选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个人情况对申请安置对象打分排序,每月底综合报名的先后顺序及同类岗位人员分值因素依次向有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推荐拟安置人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双方选择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招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予以聘用。


三、安置条件

(一)常住我县已经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为:我县辖区内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主要包括: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本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享受过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补助人员或全部土地被征用的。

就业困难认定可咨询所在社区(乡镇)或井研县就业创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电话:0833--3737908

(二)具备安置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

1.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的;

2.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的;

3.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4.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或入股等创业情况的;

5.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常住地与岗位地不同时在井研县等其他不具备上岗条件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各镇、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若被聘人员年终考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六、本公告由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附件)。

咨询电话:0833—375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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