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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4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8 17:30-2026/8/5 17:00

根据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发展需要,计划开展2026年下半年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工作。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种招聘形式。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考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6.已纳入井研县卫生健康系统县域医共体编内、编外人员管理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检验科技师、康复科医师、中医科医师、药师、放射科技师、放射科医师岗位:2026年7月28日—8月5日17:30

(2)护士岗位:2026年8月6日8:00—12:00,14:00—17: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填写并插入照片后彩色打印,承诺签名;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官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⑤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结业考试合格证明)等。

4.报名方式:

(1)检验科技师、康复科医师、中医科医师、药师、放射科技师、放射科医师岗位为线上报名。报考者将上述材料原件按1-5的顺序清晰、规范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指定邮箱(2959740085@qq.com),文档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编码,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2)护士岗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8月6日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井研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四楼办公区B403(井研县研城街道井乐大道东段66号)。护士岗位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1.考核招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低于70分(不含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此次编外招聘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人员成绩)的平均分×80%。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1比例面试入围的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可全部入围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者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笔试成绩加4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递补

因报考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综合评价,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井研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2.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对反映的问题查实的,不予聘用。

3.进入公示期后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井研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监督管理中心0833-3738298,井研县卫生健康0833-37153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2.报考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833-371212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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